中学楼梯设计规范(学校疏散楼梯设置要求)

一、楼梯的建设规范是怎样的

1、楼梯应至少于一侧设扶手,梯段净宽达三股人流时应两侧设扶手,达四股人流时应加设中间扶手。

2、楼梯平台上部及下部过道处的净高不应小于2m。梯段净高不应小于2.20m。注:梯段净高为自踏步前缘线(包括最低和最高--级踏步前缘线以外0.30m范围内)量至直上方突出物下缘间的铅垂高度。

3、室内楼梯扶手高度自踏步前缘线量起不宜小于0.90m。靠楼梯井一侧水平扶手超过0.50m长时,其高度不应小于1m。

4、梯段改变方向时,平台扶手处的最小宽度不应小于梯段净宽。当有搬运大型物件需要时应再适量加宽。

5、楼梯的数量、位置和楼梯间形式应满足使用方便和安全疏散的要求。

6、梯段净宽除应符合防火规范的规定外,供日常主要交通用的楼梯的梯段净宽应根据建筑物使用特征,一般按每股人流宽为0.55+(0~0. 15) m的人流股数确定,并不应少于两股人流。注:0~0. 15m为人流在行进中人体的摆幅,公共建筑人流众多的场所应取上限值。

二、小学教学楼梯的规范宽度是多少

1、中小学校教学用房的楼梯梯段宽度应为人流股数的整数倍。梯段宽度不应小于1.20m,并应按0.60m的整数倍增加梯段宽度。每个梯段可增加不超过0.15m的摆幅宽度。

2、中小学校楼梯每个梯段的踏步级数不应少于3级,且不应多于18级,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各类小学楼梯踏步的宽度不得小于0.26m,高度不得大于0.15m。

(2)各类中学楼梯踏步的宽度不得小于0.28m,高度不得大于0.16m。

3、楼梯两梯段间楼梯井净宽不得大于0.11m,大于0.11m时,应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两梯段扶手间的水平净距宜为0.10m~0.20m。

4、中小学校室内楼梯扶手高度不应低于0.90m,室外楼梯扶手高度不应低于1.10m;水平扶手高度不应低于1.10m。

5、中小学校的楼梯栏杆不得采用易于攀登的构造和花饰;杆件或花饰的镂空处净距不得大于0.11m。

6、中小学校的楼梯扶手上应加装防止学生溜滑的设施。

7、除首层及顶层外,教学楼疏散楼梯在中间层的楼层平台与梯段接口处宜设置缓冲空间,缓冲空间的宽度不宜小于梯段宽度。

8、中小学校的楼梯两相邻梯段间不得设置遮挡视线的隔墙。

9、教学用房的楼梯间应有天然采光和自然通风。

三、小学教学楼梯的规范宽度要求

1.中小学校建筑中疏散楼梯的设置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

2.中小学校教学用房的楼梯梯段宽度应为人流股数的整数倍。梯段宽度不应小于1.20m,并应按0.60m的整数倍增加梯段宽度。每个梯段可增加不超过0.15m的摆幅宽度。

中小学校楼梯每个梯段的踏步级数不应少于3级,且不应多于18级,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各类小学楼梯踏步的宽度不得小于0.26m,高度不得大于0.15m;

(2)各类中学楼梯踏步的宽度不得小于0.28m,高度不得大于0.16m;

4.疏散楼梯不得采用螺旋楼梯和扇形踏步。

5.楼梯两梯段间楼梯井净宽不得大于0.11m,大于0.11m时,应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两梯段扶手间的水平净距宜为0.10m~0.20m。

6.中小学校的楼梯扶手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楼梯宽度为2股人流时,应至少在一侧设置扶手;

(2)楼梯宽度达3股人流时,两侧均应设置扶手;

(3)楼梯宽度达4股人流时,应加设中间扶手,中间扶手两侧的净宽均应满足本规范第8.7.2条的规定;

(4)中小学校室内楼梯扶手高度不应低于0.90m,室外楼梯扶手高度不应低于1.10m;水平扶手高度不应低于1.10m;

(5)中小学校的楼梯栏杆不得采用易于攀登的构造和花饰;杆件或花饰的镂空处净距不得大于0.11m;

(6)中小学校的楼梯扶手上应加装防止学生溜滑的设施。

7.除首层及顶层外,教学楼疏散楼梯在中间层的楼层平台与梯段接口处宜设置缓冲空间,缓冲空间的宽度不宜小于梯段宽度。

8.中小学校的楼梯两相邻梯段间不得设置遮挡视线的隔墙。

教学用房的楼梯间应有天然采光和自然通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