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赠予房产证过户流程及费用
一般办理房产赠与手续的具体步骤是:
(一)赠与人和受赠人签订有关房屋赠与的书面合同也就是赠与书。
(二)受赠人凭借原房屋权证、赠与书,依据《契税暂行条例》规定上缴契税,契税价格就是房屋现值价格百分之三,领取契证。
(三)赠与人将房屋交付给受赠人。这里所说的“交付”需要以办理了房屋产权登记为准。即赠与人和受赠人应该在赠与房屋交付之日起的三个月之内持原房屋权证,赠与书好、契证以及双方当事人的身份证明去房屋管理机关提出申请办理权转移登记。
亲属间可以通过继承或遗嘱继承方式来进行房产过户。
依照《继承法》所规定的法定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土地、房屋权属,不征契税。不征契税,当然划算,但是过户手续只能够在产权人去世之后才可以办理。遗嘱继承也是这样的,即便已经做了遗嘱公证,产权人还是可以在去世前随时变更继承人。所以这种方式虽然是的,却也是不容易得到保障的。
如果要办理赠予房产的话,需要提供户口本、身份证、房产证、土地证等相关的证明材料,首先要到公证处去办理赠予公证手续,拿赠予公证书就可办理产权过户手续,赠予的费用包括:3%的契税以及万分之五的印花税,公证费收费的标准各地都不相同,很多城市是按照房产价值的2%收取,有些地区还要求贤对房产进行评估,评估的收费从0.3%到1%不等。
事实上赠予未必比房产买卖过户更省钱,如果房产的产权证或是税务部门出具的契税税票填发时间满5年的话,还是办理房产过户更划算。办理房产过户需要交纳1.5%的契税(非普通住宅为3%),双方各万分之五的印花税。房产的产权证或是税务部门出具的契税税票填发时间不足5年的话,就会涉及到5.5%的营业税和个人所得税了。
二、房产夫妻赠与流程与费用
1、营业税。免征。 2、个人所得税。免征。 3、契税:按国家规定3%-5%税率,一般3%,200万元×3%=6万元。和交易相同。 4、印花税,不免。万分之五。 5、公证费,评估价的2%。200万元×2%=4万元。税费计算:如果以赠与方式过户,是没有营业税的,但因为赠与是被认为无偿受赠的行为,所以需要受赠人缴纳20%的个人所得税,同时还需要3%的契税和2%的赠与公证费,共计125080元,要远远高于买卖过户的税费。如果是赠与人三代真系以内亲属、对赠与人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或房屋产权所有人死亡,依法取得房屋产权的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受赠房产时,是不需要缴纳20%的个人所得税的,这几类人采取受赠形式与买卖相比,将可以大大节省营业税的支出。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房地产转让,应当签订书面转让合同,合同中应当载明土地使用权取得的方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房地产转让时,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载明的权利、义务随之转移。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商品房预售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预售合同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登记备案。
三、房产赠与流程及费用
房屋赠予的流程及需要缴纳的税费,按照相关法律规定,房屋赠与的双方当事人应订立书面的赠与合同,这份合同并不是签订之后就立即生效,而是必须等赠与人把赠与房屋实际交付给受赠人,受赠人接受赠与房屋后,房屋赠与的民事法律行为才完成,合同才算生效。房屋赠与同房屋买卖一样,都属于所有权的转移,按照《城市私有房屋管理条例》的规定,应提交各项证明办理登记过户手续。一、房屋赠予的流程及需要缴纳的税费 1、赠与人与受赠人签订一份书面的赠与合同,并经过公证机关公证。 2、赠与人与受赠人持着经过公证的书面赠与合同、赠与人房产证和双方身份证直接到房地产所在地的房管局办理过户手续。 3、赠与涉及的税费主要有:(1)契税:评估额的1.5%;(2)交易费:6元/平米;(3)登记费:80元;(4)评估费:评估额的0.5%;(5)公证费:评估额的2%。 4、按照法律规定,以下情形的房屋产权无偿赠与,对当事双方不征收个人所得税:(1)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2)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对其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3)房屋产权所有人死亡,依法取得房屋产权的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二、房屋赠与过户的程序 1、房屋赠与人与受赠人订立房屋赠与的书面合同,即赠与书。根据规定,房屋赠与一定要采用书面形式。 2、房屋赠与的双方当事人凭房屋所有权证、赠与合同等材料,按规定缴纳有关税费。 3、办理公证。根据国家及本市的有关规定,房屋赠与必须办理公证手续。 4、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房屋赠与当事人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转移过户登记。 5、赠与人将房屋交付受赠人。这里的交付以办理房屋产权转移登记为准。如果未办理产权转移登记手续,但当事人之间订立了书面赠与合同,且赠与人已将房屋产权证原件交给受赠人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规定,也应当认定赠与成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九条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或者其他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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