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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龙湾区体育事业发展中心关于2026中国⼩⽹球城市之星挑战赛温州之星分站赛及年度总决赛承办工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公告

2026-05-26 02:4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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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龙湾区体育事业发展中心关于2026中国⼩⽹球城市之星挑战赛温州之星分站赛及温州之星年度总决赛承办工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公告

  根据《温州市政府职能向社会组织转移暂行办法》(温政办〔2014〕127号)、《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温政办〔2014〕118号),为引导更多的相关社会力量参与举办体育赛事,推动龙湾区体育竞赛市场的健康、有序发展,龙湾区体育事业发展中心决定就“2026中国⼩⽹球城市之星挑战赛温州之星分站赛及温州之星年度总决赛”承办工作面向社会进行购买服务。现公告如下:

  (1)裁判员、工作人员劳务费,其中,裁判员劳务费标准不低于每人每天300元,工作人员劳务费标准不低于每人每天200元;(2)场地布置、器材费,(3)宣传拍摄费用;(4)比赛期间奖品采购费;(5)赛事其他费用。

  本项赛事由国家体育总局网球运动管理中心、中国网球协会、中国学生体育联合会、温州市体育局主办。比赛设U4、U6、U8、U10、U12,包括CTS250/500、CTS1000/CTJA600、趣味游戏、ACEye线站。参赛对象为全省各学校单位及个人,赛事规模预计300人左右。各组前八名设个人奖。

  (一)依法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社会组织、企业、事业单位及其他经济组织、机构;

  (三)能够承担事项所需劳务费、场地布置费、设施器材费等全部经费。龙湾区体育事业发展中心将根据预算、采购服务合同支付经费,不足部分须由承接单位全部承担。

  (四)拟承办赛事服务工作的组织实施方案、预算方案及资金保障情况说明(密封提交);

  报名时间:从公告之日起至5月28日下午5时止。报名地点:龙湾区体育事业发展中心竞赛训练科(龙湾区瑶溪街道风景区温州国际网球中心内)。

  发包人将择日进行开标及评标。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方式,报价不得超出赛事采购预算价,否则视为无效。中标结果产生后3个工作日内告知各投标供应商。

  温州市龙湾区体育事业发展中心关于2026中国⼩⽹球城市之星挑战赛温州之星分站赛及温州之星年度总决赛承办工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公告

  根据《温州市政府职能向社会组织转移暂行办法》(温政办〔2014〕127号)、《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温政办〔2014〕118号),为引导更多的相关社会力量参与举办体育赛事,推动龙湾区体育竞赛市场的健康、有序发展,龙湾区体育事业发展中心决定就“2026中国⼩⽹球城市之星挑战赛温州之星分站赛及温州之星年度总决赛”承办工作面向社会进行购买服务。现公告如下:

  (1)裁判员、工作人员劳务费,其中,裁判员劳务费标准不低于每人每天300元,工作人员劳务费标准不低于每人每天200元;(2)场地布置、器材费,(3)宣传拍摄费用;(4)比赛期间奖品采购费;(5)赛事其他费用。

  本项赛事由国家体育总局网球运动管理中心、中国网球协会、中国学生体育联合会、温州市体育局主办。比赛设U4、U6、U8、U10、U12,包括CTS250/500、CTS1000/CTJA600、趣味游戏、ACEye线站。参赛对象为全省各学校单位及个人,赛事规模预计300人左右。各组前八名设个人奖。

  (一)依法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社会组织、企业、事业单位及其他经济组织、机构;

  (三)能够承担事项所需劳务费、场地布置费、设施器材费等全部经费。龙湾区体育事业发展中心将根据预算、采购服务合同支付经费,不足部分须由承接单位全部承担。

  (四)拟承办赛事服务工作的组织实施方案、预算方案及资金保障情况说明(密封提交);

  报名时间:从公告之日起至5月28日下午5时止。报名地点:龙湾区体育事业发展中心竞赛训练科(龙湾区瑶溪街道风景区温州国际网球中心内)。

  发包人将择日进行开标及评标。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方式,报价不得超出赛事采购预算价,否则视为无效。中标结果产生后3个工作日内告知各投标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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